夏威夷州已正式签署一项法案,自2025年10月1日起禁止加密货币ATM(又称加密货币亭)的现金存款功能。该法令旨在遏制日益猖獗的加密货币诈骗,据美国联邦调查局(FBI)统计,2025年夏威夷居民共提交92起相关投诉,经调整后损失金额达385万美元。
根据夏威夷州长乔什·格林(Josh Green)于7月9日签署的第224号法案(前身为众议院1642号法案),从10月1日起,任何经营、管理或运行接受美元以换取数字金融资产的加密货币亭均属违法。每笔违禁交易将被视为独立违反该州消费者保护法的行为。不过,该禁令仅针对现金存入以购买加密货币的功能,运营商仍可继续提供加密货币兑换美元或兑换其他数字资产的服务。
夏威夷法律制定者将监管重点放在现金存款功能上,因为诈骗分子通常诱导受害者从银行提取现金,然后通过加密货币亭存入。立法机构调查发现,犯罪分子常冒充政府官员、银行职员、技术支持人员或公司代表,向受害者提供逐步操作指引。一旦受害者到达机器,诈骗者可能通过电话指导其输入钱包地址或扫描二维码,并绕过机器上的警告提示。交易完成后,犯罪分子可迅速将数字资产转移至其他钱包或海外平台,令受害者难以追回资金。
立法机构引用了爱荷华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总检察长的调查,结果显示部分运营商的交易中欺诈活动占比高达90%。截至8月12日,根据CoinATMRadar数据,夏威夷四大岛屿共运营着57台加密货币ATM和亭机。运营商必须在10月截止日期前禁用受影响的存款功能,或停止提供接受美元购买加密货币的机器。
FBI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(IC3)2025年报告显示,全美范围内共收到13,460起涉及加密货币亭的投诉,经调整损失达3.8898亿美元,投诉数量较2024年增加23%,损失金额上升58%。其中超过一半的投诉来自50岁以上人群,其损失超过3.02亿美元,印证了夏威夷立法者关于诈骗分子常针对老年人的判断。IC3提醒,州级数据包含同时涉及银行转账、支付应用等其它方式的案件,因此不能将全部损失归因于亭机。
相较印第安纳州、田纳西州和明尼苏达州全面禁止加密货币亭运营的做法,夏威夷选择了更狭窄的交易禁令。明尼苏达州的禁令已于8月1日生效,现有机器必须停止交易,运营商需在12月31日前移除公共可访问的亭机。田纳西州则于7月1日开始执行类似禁令。佐治亚州则采取不同路径,保留机器但设置交易上限、客户警告和部分欺诈受害者的退款义务。特拉华州和新泽西州的立法者已提出禁止加密货币ATM的提案,但截至8月尚未成为法律。其他州则允许运营但要求许可、警告屏幕、收据、持有期、每日限额或在特定欺诈案例中提供退款。
在联邦层面,符合条件的加密货币亭运营商必须向金融犯罪执法网络(FinCEN)注册,并遵守《银行保密法》义务,包括反洗钱计划、交易记录、可疑活动报告和制裁控制,但联邦注册并不阻止各州实施更严格的运营规则。夏威夷将新规定纳入《夏威夷修订法》第481B章,该章管辖不公平和欺骗性商业行为。每笔违禁现金存款交易均独立构成违法,而非法令将持续运营视为单一违规。运营商可保留支持加密货币兑换美元及数字资产间兑换的机器,只要不接收客户用于购买加密货币的美元现金即可。
